前言:2024年07月20日 16时27分27秒
为发展山东经济,扶助实业进步,由在济绅商萧绍庭(原道台,云南人)发起,王鹿泉(时任盐运使)、安善圃(前山东省财政厅长)参与募集股金,于1918年5月8日开业,旨在扶助实业进步。原订资本100万元,后扩大为200万元,实收65万元。
总行在济南院西大街,并在商埠纬三路设办事处,天津设分行,上海设分行。总董萧大庸(即萧绍庭),总理马关和(即马惠阶),总行经理颜锡纯(即颜粹甫),副经理刘鼎泉(即刘清新)。内设营业、出纳、计算、文书4课,专办汇兑、抵押放款,收受各种存款,兼办信托业务,附设储蓄柜。
该行享有纸币发行权,1918-1921年间,在济南发行1元、5元、10元三种银圆券,总额约计50-60万元。1921年中,交钞票发生挤兑风潮时恐受牵连,将所发票券悉数收回,改向中国银行领券。
1925年9月6日,因旧账积压,周转不灵而宣告停业清理。
该行纸币采用中国传统的设计思路,正面上方为隶书“山东工商银行”,左右是两个对称的椭圆圈,左圈为跨越黄河的铁路桥,右圈为牌坊和“霖雨苍生”石刻,纸币两旁印有“通用银元”“凭票即付”字样,背面为“杏坛”寺庙古建筑。
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分行贰拾元劵封签40张左右商进行交易,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