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 17 年(1928)6 月 28 日河北省政府成立后,因原直隶省银行停兑倒闭,已业不抵债,所发银元票、铜圆票也无力兑现与清理,遂借改省名之际,委派梁新明等人筹建河北银行,原直隶省银行事务留待以后清理。 民国 18 年(1929)3 月,河北银行成立于北平,经河北省政府注册立案,3 月 7 日正式开业,总行设于北平(今北京)前门西交民巷。受河北省财政厅管辖,为官商合办股份制银行,资本总额 400 万元。首任行长梁新明。经营范围包括代理省库,经营商业银行业务。获得纸币发行权,后经河北省政府核准发行民国18 年版辅币券,次年发行民国 19 年版银元券。先后在天津、保定、石家庄、唐山等地设立分行。民国 19 年(1930)冬,荆有岩受命以民国政府财政部河北特派员身份监管省银行事务[2],并改组河北银行,总行随省政府由北平移设天津(总行迁设天津第一区中正路78 号,今和平区解放路 113 号)。行名变更为河北省银行,受省政府直辖。在北平、昌黎、通县等地增设分行。“河北银行”这个概念仅仅存在一年多的时间,期间只发行民国 18年版辅币券和民国 19 年版银元券两套纸币。除后期续印的最后一版辅币券(第三版辅币券),其余均发行稀少,且流通充分,收兑非常彻底。下面就让笔者给您细细梳理这些鲜为人知
的河北银行纸币以及它们背后的故事。
河北银行于民国 18 年 3 月 7 日开始营业,7 月首发北平地名的第一版民国 18 年版辅币券,面值共分壹角、贰角和伍角三种,正面职章右侧“行长之章”,左侧“副行长章”,背面有经理梁新明 (H.M.Liang) 和副理陈裕祺 (Y.C.Chen) 黑色英文签字,其下印有同版本色 Manager 及 Sub-Manager 两行字。由于印制不够精细,发行之初便有了伍角的假票,混于真票之中流通十分“顺利”,此后银行开始回收伍角券并不再发行。伍角券回收十分彻底,能够留存至今的流通票十分罕见,假票与真票最明显的区别是假票号码不齐。民国 19 年冬,荆有岩改组河北银行,总行移至天津。民国 20 年(1931)2 月,因第一版辅币券已流通日久,票面大多破烂不堪,续印壹角及贰角新券(第二版辅币券)[3]。新券除去了背面 Manager 及 Sub-Manager 两行字,正面职章改为右侧“总办之章”,左侧“会办之章”与第一版北平地名券一律通用,此券亦为大号码无字轨,地名改为天津,背面仅左侧有签名,为时任总办荆有岩。
民国 21 年(1932),为了更方便日常生活流通和支付,河北省银行发行财政部印制局代印的民国 21 年版河北省银行铜元券,面值为拾枚、贰拾枚、肆拾枚、陆拾枚、壹佰枚共五种。民国 22 年(1933)春,荆有岩辞职,由河北财政厅长鲁穆庭[4]兼任总办,先后在定县、大名、邢台等重要市县增设分支机构 18 处。同年冬发行河北省银行银元券,回收旧版河北银行民国 19 年版银元券和前两版辅币券,并再次续印壹角及贰角新版辅币券(第三版)。第三版辅币券正面职章改为右侧“河北省银行章”,左侧“总办之章”,冠字变为前后字轨小号码,地名为天津,背面签字换到右侧,为兼任总办的鲁穆庭。此版辅币券后期多次续印增发,其发行数量巨大,珍稀程度与前两版已不可相提并论。曾流通至河南、山东等地,后亦出现纸张劣质、印刷模糊、号列不齐的无冠字小号码伪票。民国 18 年(1929)9 月,曲琦环接任副理职位[5],次年年初发行民国 19 年版河北银行银元券,面值共分为壹圆、伍圆、拾圆三种,正面职章右侧“行长之章”,左侧“副行长章”,地名为北平,背面有经理梁新明 (H.M.Liang) 和副理曲琦环 (C.H.Chu) 黑色英文签字。
民国 20 年市面上发现西北银行伪改河北银行的伍圆券假将“西”改成“河”,“十四”年改成“二十”年。此时西北银行纸币已停止兑现,沦为废纸,拥有此项废票之徒(当属印刷厂或西北银行内部人员),趁河北银行发行 19 年版壹圆、伍圆、拾圆银元券之际,伪改假票混入流通。当此伪造假票接踵出现后,河北省行当局决定委托英国华德路公司精印新钞,以杜后患。民国 22 年(1933)冬 ,河北省银行发行由英国华德路公司新印制的民国 22 年版河北省银行银元券,面额有壹圆、伍圆、拾圆三种[6],并将所有民国 19 年版行名为河北银行的旧银元券悉数兑现收回,此后不再发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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