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1日,陕甘宁边区银行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改名成立,开业初期的资本金10万元。当时在陕甘宁边区政府所辖区域里,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依然流通。由于缺少小面额的纸币,边区政府授权陕甘宁边区银行1938年6月开始先后发行面额为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和七角五分等六种“光华商店代价券”,至1940年7月底,共发行了72万元,8月以后发行量增大。国民政府于1940年9月停拨八路军军饷,1940年11月19日宣布停发八路军军饷。1941年1月6日发生“皖南事变”,国民政府限制国内外一切援助款项进入边区,导致了边区的财政困难。1941年1月18日,边区政府责令陕甘宁边区银行发行纸币(被称之为“边币”),同时收回“光华商店代价券”,规定禁止法币流通,陕甘宁边区银行纸币为边区单一货币。2月18日,陕甘宁边区银行纸币正式发行。尽管当时边区政府发布的公告称发行的纸币面额有一元、五元和十元三种,实际只发行了五元和十元两种。以后陆续发行了一角、二角、五十元、一百元、二百元、五百元、一千元和五千元等八种面额的纸币,至1944年6月底共发行了34余亿元。除此之外,还曾发行有面额不等的银行本票。陕甘宁边区银行三边分行于民国三十一年发行过面额为一百元的布币,但未见实物。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陕甘宁边区银行纸币发行量增长过快,导致币值不断下降。1944年5月23日,中共西北财政办事处决定陕甘宁边区银行以边区贸易公司的名义发行新的纸币“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并以一比二十的比价,陆续收回陕甘宁边区银行纸币。从文献资料和现存实物,我们知道,陕甘宁边区银行纸币发行可以分三个阶段,即1941年为第一阶段,发行的纸币面额有一角、二角、五元、十元四种,其中五元、十元面额各有两种版式;1942年为第二阶段,发行的纸币面额有五十元、一百元两种;1943年为第三阶段,发行的面额五十元、一百元、二百元、五百元、一千元和五千元六种。《中国革命根据地货币》著录有一枚纪年是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正面主图为长城的十元面额的一种纸币,应属于样票,并未正式发行。陕甘宁边区银行的纸币由光华印刷厂印制,票型只有横型一种。纸币背面左侧的外文签名为林伯渠,右侧的外文签名分别为曹菊如、朱理治、黄亚光。1937年至1948年,林伯渠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1937年10月1日至1941年3月13日,曹菊如任陕甘宁边区银行行长;1941年3月15日至1942年9月30日,朱理治任陕甘宁边区银行行长;黄亚光于1942年10月1日开始担任陕甘宁边区银行代理行长。通过纸币上不同的签名,我们也可以获知面额不同的纸币的大致发行时间。
陕甘宁边区银行的纸币就其编号来讲,位置不尽相同,民国三十年的一角、民国三十二年的五十元和一百元的编号在纸币正面的下方;民国三十年二角的编号在纸币正面的右下方;民国三十年正面主图为树木和村落、背面主图为厂房的五元编号则在纸币正面的左上方,其余纸币编号都在纸币正面的左、右两侧。
陕甘宁边区银行纸币编号分有冠字和无冠字之分。冠字位置有区别,一般都在阿拉伯数字的流水号前加单一冠字,但民国三十二年五百元面额的纸币冠字在阿拉伯数字的流水号下方,面额二百元的纸币冠字大多也是如此。
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银行纸币商进行交易,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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